公告時間 | 2016-05-31 |
公告主題 | 勞保生育給付核付案件自105年6月起, 改以簡訊通知取代書面核定函。 |
公告內容 |
為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及讓請領勞保生育給付的被保險人能獲得更即時的通知,勞保局規劃自今(105)年6月1日起將生育給付核付案件改以簡訊通知取代書面核定函。自當天起,請領勞保生育給付的民眾如申請書「通訊方式」欄有填寫行動電話,勞保局即會在核發給付的次日以簡訊通知,來替代書面核定函。 以104年的勞保生育給付核付案件來看,申請書載有手機號碼的件數佔了9成以上,為了提供這些請領勞保生育給付載有手機號碼的被保險人都能收到簡訊,勞保局已經修正「勞工保險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在申請書正面上方「通訊方式」欄內加註「本局核付後以簡訊通知,請務必詳實填寫行動電話」。此外,簡訊內容會通知請領勞保生育給付的被保險人可以在收到簡訊後約5個工作日內至其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查詢金額;或透過戶政事務所核發之自然人憑證,利用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的e化服務系統(網址:https://edesk.bli.gov.tw/aa/)查詢。 未來,除了小量未填寫「行動電話」或有補發核定函等需求的被保險人,仍維持現行作業方式以書面寄送核定函外,其餘有填寫「行動電話」的案件都會改以簡訊通知。民眾如有需要新版「勞工保險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可以至勞保局總局及各地辦事處索取;或透過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bli.gov.tw/)下載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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