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祖父母亡 可請3天喪假

中央社中央社 – 2011年7月26日 下午3:05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6日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天表示,修正勞工請假規則,未來勞工曾祖父母喪亡,可請3天喪假。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表示,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增列勞工曾祖父母喪亡者,可請3天喪假規定,已依規定辦理預告。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孫碧霞說,現在請假規則沒有勞工曾祖父母喪亡可請喪假規定,勞工若要奔喪,往往需要請事假或特休假。

孫碧霞表示,台灣人口漸趨老化及少子化,晚輩奔喪屬倫常孝道的表現,特別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增列勞工曾祖父母喪亡者,可請3天喪假規定。10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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